强调以下情况非常重要:应避免因疏忽大意而联合使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所导致的药物过量。
对于有蓄意自我伤害病史的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应接受精神科相关评估。
对于对乙酰氨基酚意外中毒,患者(和/或当适用时,未成年患者的监护人)应接受安全用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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