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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病例定义(2009 年)[2]

1997 年登革热病例定义(下文)在其复杂性和适用性方面有局限性。 因而制定了新的 WHO 分类,将登革热严重程度分为登革热不伴警示体征、登革热伴警示体征和重度登革热。 虽然 WHO 仍然支持两种病例定义,但由于易于使用,目前倾向使用 2009 年版病例定义。 一项研究发现,修订后的分类便于登革热病例管理和监测,在及时识别疾病方面,比 1997 年病例定义更灵敏。[3]

登革热不伴警示体征:

  • 发热及以下两项:

    • 恶心/呕吐

    • 皮疹

    • 疼痛

    • 白细胞减少症

    • 束臂试验阳性。

登革热伴警示体征:

  • 登革热(根据上文定义)伴有下列表现之一:

    • 腹部疼痛或压痛

    • 持续呕吐

    • 临床积液(例如腹水、胸膜腔积液)

    • 黏膜出血

    • 嗜睡/躁动

    • 肝脏增大>2cm

    • 实验室检查:红细胞压积增加伴有血小板计数快速降低。

  • 若出现警示体征,则需要严格观察和医疗干预。

重症登革热:

  • 登革热伴有以下至少一种表现:

    • 严重血浆渗漏导致休克(登革热休克综合征)或积液伴有呼吸窘迫

    • 严重出血(根据临床医生评估)

    • 严重器官受累(即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为 1000 或更高、意识损害、器官衰竭)。

世界卫生组织:病例定义 (1997)[2]

传统分类分为登革热、出血性登革热和登革热休克综合征。

登革热 (DF):

  • 依据存在发热和下列表现中的两种或更多(但不符合登革出血热的病例定义)来确定:

    • 眼球后疼痛或眼部疼痛

    • 头痛

    • 皮疹

    • 肌痛

    • 关节痛

    • 白细胞减少症

    • 出血表现(例如:束臂试验阳性、瘀点、紫癜/瘀斑、鼻衄、牙龈出血、呕吐物/尿液/大便中带血、阴道出血)。

出血性登革热 (DHF):

  • 发热持续 2-7 天

  • 出血表现证据或束臂试验阳性

  • 血小板减少症

  • 血浆渗漏证据,表现为血浓缩、胸膜腔积液或腹水。

登革热休克综合征 (DSS):

  • 符合 DHF 的所有标准加上循环衰竭,表现为:

    • 脉搏快速、微弱,脉压窄,或

    • 具有年龄特异性的低血压、皮肤湿冷和躁动。

世界卫生组织:DSS/DHF 的实验室诊断标准

DSS和DHF的实验室诊断标准[1][2]

  • 进展迅速,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即<10 万个细胞/mm³ [<100×10⁹/L])

  • 总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对淋巴细胞比率改变

  • 红细胞压积增高(即从基线增加20%是血浆渗漏的客观证据)

  • 低白蛋白血症(即血清白蛋白<为35g/L[为3.5g/dL]提示血浆渗漏)

  • 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即 AST:AL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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