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诊断标准

2017 年国际抗癫痫联盟 (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 ILAE) 分类和术语委员会报告[2]

2017 年,ILAE 指南对癫痫分类进行了修订,[2] 修订后包括以下内容:

  • “部分性”修订为“局灶性”

  • “意识”被用作局灶性癫痫发作的一个分类标准

  • “认知障碍性”、“单纯部分性”、“复杂部分性”、“精神性”和“继发全身性”等术语被删除

  • 新的局灶性癫痫发作类型包括自动症性、行为停止性、多动性、自主神经性、认知性和情绪性

  • 失张力性、阵挛性、癫痫性痉挛、肌阵挛性和强直性发作均可有局灶性发作和全身性发作两种形式

  • “局灶至双侧强直阵挛性癫痫发作”被替换为“继发全身性癫痫发作”

  • 新的全身性癫痫发作类型包括:伴眼睑肌阵挛的失神发作、肌阵挛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失张力性发作、肌阵挛强直阵挛性发作;以及

  • 起源不明的癫痫发作的特征可能仍有待分类。

除添加新的全面性癫痫类型之外,此分类系统并未对全面性癫痫类型产生显著影响,不过为局灶性癫痫发作类型的命名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透明性。

国际抗癫痫联盟分类及术语委员会[1][4][5][6]

全面强直阵挛发作 (GTCS) 在临床上被定义为不连续且通常具有自限性的发作,累及身体两侧的抽搐活动,伴有意识障碍,开始为强直阶段之后为阵挛阶段。脑电图 (EEG) 可被用于确认全身性癫痫样活动;但是由于 GTCS 过程的时间较短,所以极少使用 EEG。

在无明显诱发因素的情况下,任一类型的癫痫发作出现两次后即可作出癫痫的诊断。即使是单次癫痫发作,也有必要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如果第一次发作后的检查提示复发风险与第二次非诱发性发作后的复发风险相似 (>60%),则可作出癫痫的诊断。[42] 即使在第二次发作尚未出现的情况下,任何异常检查结果(例如 EEG 或磁共振成像 [MRI])也会增加癫痫诊断的可能性。

对于所有经历一次 GTCS 的患者,均需进行 EEG 及 MRI,以对癫痫综合征进行分类。EEG 可提供单侧或局灶性癫痫样异常的证据,这可能提示为局灶性癫痫。EEG 可提供提示全面性癫痫的对称性广泛性异常证据。类似地,脑部 MRI 可显示提示特定癫痫综合征的结构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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