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乙琥胺 : 3~6 岁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15 mg/kg(最大剂量不超过 250 m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4~7 天逐渐增加剂量,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15~40 mg/k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500 mg;> 6 岁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丙戊酸 : 成人和 > 10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10~1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一到三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和反应每 7 天按每日 5~10 mg/kg 逐渐增加;< 10 岁的儿童: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拉莫三嗪 : 3~13 岁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用药 2 周,随后 2 周每日 1 mg/kg,然后根据患者反应每 5 天按每日 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仅存在典型失神发作的患者可能对作为一线疗法的乙琥胺、丙戊酸或拉莫三嗪有反应。更近期的一项 Cochrane 评价得出结论,乙琥胺是儿童和青少年失神发作的最佳初始经验性单药治疗。[40]
在罕见情况下,乙琥胺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脏或肾功能衰竭。
丙戊酸可引起肝脏毒性和胰腺炎(黑框警告)、血小板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高氨血症、疲劳、体重增加和毛发稀疏。很有必要考虑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FBC) 和肝脏氨基转移酶。药物的谷浓度有助于评估对治疗的依从性和疗效。
2018 年,欧洲药品管理局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最终完成了对丙戊酸及其类似物的审查,并建议在妊娠期禁止将这些药物用于癫痫,因存在胎儿/儿童先天畸形和出现发育问题的风险。然而,对于一些可能无法停用丙戊酸的患有癫痫的女性来说,可能需要配合适当的专科护理继续癫痫治疗。[52]在美国,标准做法是只有在其他替代药物无法接受或无效时,丙戊酸及其类似物才能用于治疗妊娠期癫痫发作。如果患者正在服用此药用来预防严重癫痫发作并在备孕中,那么应根据个体来决定是继续使用丙戊酸还是替换为替代药物。在欧洲和美国,除非已实施妊娠预防计划并且符合特定的条件,否则丙戊酸及其类似药物不得用于具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52]在年龄小于 2 岁的儿童中使用丙戊酸时,必须极其小心,因为这一年龄组的肝毒性风险更高。
在开始拉莫三嗪治疗时,必须缓慢滴定以避免严重的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黑框警告)。已报告有罕见的肝毒性或多器官衰竭病例。毒性与复视和共济失调有关。不良反应还包括失眠。
如果在丙戊酸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1~3 mg/kg。
如果在酶诱导抗癫痫药物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5~15 mg/kg。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托吡酯 : 2~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3 mg/kg,口服,每日一次,晚上服用,用药 1 周,根据患者反应每 1~2 周按每日 1~3 mg/kg 逐渐增加,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5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唑尼沙胺 : < 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2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日 0.5~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8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左乙拉西坦 : 4~16 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次 10 mg/kg,口服,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次 10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仅存在典型失神发作的患者可能对作为一线疗法的乙琥胺、丙戊酸或拉莫三嗪有反应。二线治疗药物包括托吡酯、唑尼沙胺和左乙拉西坦。
托吡酯的副作用包括找词困难或认知问题、体重减轻、肾结石和无汗症。罕见情况下,托吡酯可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因此,眼睛疼痛应紧急治疗。
唑尼沙胺的副作用包括认知速度减慢、腹痛、肾结石和体重减轻。
左乙拉西坦的副作用包括激越或攻击行为,主要见于幼儿或老人,还包括罕见的精神病或幻觉。无显著药物相互作用。经肾脏清除。
向 GLUT1 缺陷患者亚组建议生酮饮食。由癫痫专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监测和治疗。
这通常是一种高脂肪、高蛋白、低碳水化合物的饮食,应在密切医学监督下在医院开始这种类型的饮食。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观察到临床反应。
最初要继续使用抗癫痫药物。如果患者反应良好,极少或没有发作活动,则慢慢减少用药。
丙戊酸 : 成人和 > 10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10~1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一到三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和反应每 7 天按每日 5~10 mg/kg 逐渐增加;< 10 岁的儿童: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拉莫三嗪 : 3~13 岁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用药 2 周,随后 2 周每日 1 mg/kg,然后根据患者反应每 5 天按每日 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如果有任何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儿童失神性癫痫 [CAE]、青少年失神性癫痫 [JAE] 和青少年肌阵挛性癫痫 [JME])病史,都不太适合使用乙琥胺,应优先考虑丙戊酸和拉莫三嗪作为一线药物。[40]
丙戊酸可引起肝毒性和胰腺炎(黑框警告)、血小板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高氨血症、疲乏、体重增加和毛发稀疏。很有必要考虑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FBC) 和肝脏氨基转移酶。药物的谷浓度有助于评估对治疗的依从性和疗效。
2018 年,欧洲药品管理局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最终完成了对丙戊酸及其类似物的审查,并建议在妊娠期禁止将这些药物用于癫痫,因存在胎儿/儿童先天畸形和出现发育问题的风险。然而,对于一些可能无法停用丙戊酸的患有癫痫的女性来说,可能需要配合适当的专科护理继续癫痫治疗。[52]在美国,标准做法是只有在其他替代药物无法接受或无效时,丙戊酸及其类似物才能用于治疗妊娠期癫痫发作。如果患者正在服用此药用来预防严重癫痫发作并在备孕中,那么应根据个体来决定是继续使用丙戊酸还是替换为替代药物。在欧洲和美国,除非已实施妊娠预防计划并且符合特定的条件,否则丙戊酸及其类似药物不得用于具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52]在年龄小于 2 岁的儿童中使用丙戊酸时,必须极其小心,因为这一年龄组的肝毒性风险更高。
在开始拉莫三嗪治疗时,必须缓慢滴定以避免严重的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黑框警告)。已报告有罕见的肝毒性或多器官衰竭病例。毒性与复视和共济失调有关。不良反应还包括失眠。
如果在丙戊酸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1~3 mg/kg。
如果在酶诱导抗癫痫药物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5~15 mg/kg。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托吡酯 : 2~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3 mg/kg,口服,每日一次,晚上服用,用药 1 周,根据患者反应每 1~2 周按每日 1~3 mg/kg 逐渐增加,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5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左乙拉西坦 : 4~16 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次 10 mg/kg,口服,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次 10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唑尼沙胺 : < 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2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日 0.5~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8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二线药物最初通常作为辅助药物,一旦发作得到控制,患者可以停用一线药物,但仍然可选用两种药物的一种。
托吡酯的副作用包括找词困难或认知问题、体重减轻、肾结石和无汗症。罕见情况下,托吡酯可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因此,眼睛疼痛应紧急治疗。
唑尼沙胺的副作用包括认知速度减慢、腹痛、肾结石和体重减轻。
左乙拉西坦的副作用包括激越或攻击行为,主要见于幼儿或老人,还包括罕见的精神病或幻觉。无显著药物相互作用。经肾脏清除。
丙戊酸 : 成人和 > 10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10~1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一到三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和反应每 7 天按每日 5~10 mg/kg 逐渐增加;< 10 岁的儿童: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拉莫三嗪 : 3~13 岁儿童: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用药 2 周,随后 2 周每日 1 mg/kg,然后根据患者反应每 5 天按每日 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2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托吡酯 : 2~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3 mg/kg,口服,每日一次,晚上服用,用药 1 周,根据患者反应每 1~2 周按每日 1~3 mg/kg 逐渐增加,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5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丙戊酸盐、拉莫三嗪和托吡酯均可以用作非典型失神发作、全身性癫痫综合征或多种发作类型的一线疗法。
丙戊酸可引起肝毒性和胰腺炎(黑框警告)、血小板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高氨血症、疲乏、体重增加和毛发稀疏。很有必要考虑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FBC) 和肝脏氨基转移酶。药物的谷浓度有助于评估对治疗的依从性和疗效。
2018 年,欧洲药品管理局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最终完成了对丙戊酸及其类似物的审查,并建议在妊娠期禁止将这些药物用于癫痫,因存在胎儿/儿童先天畸形和出现发育问题的风险。然而,对于一些可能无法停用丙戊酸的患有癫痫的女性来说,可能需要配合适当的专科护理继续癫痫治疗。[52]在美国,标准做法是只有在其他替代药物无法接受或无效时,丙戊酸及其类似物才能用于治疗妊娠期癫痫发作。如果患者正在服用此药用来预防严重癫痫发作并在备孕中,那么应根据个体来决定是继续使用丙戊酸还是替换为替代药物。在欧洲和美国,除非已实施妊娠预防计划并且符合特定的条件,否则丙戊酸及其类似药物不得用于具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52]在年龄小于 2 岁的儿童中使用丙戊酸时,必须极其小心,因为这一年龄组的肝毒性风险更高。
在开始拉莫三嗪治疗时,必须缓慢滴定以避免严重的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黑框警告)。已报告有罕见的肝毒性或多器官衰竭病例。毒性与复视和共济失调有关。不良反应还包括失眠。
托吡酯的副作用包括找词困难或认知问题、肾结石和无汗症。罕见情况下,托吡酯可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因此,眼睛疼痛应紧急治疗。
如果在丙戊酸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1~3 mg/kg。
如果在酶诱导抗癫痫药物中加入拉莫三嗪,维持剂量通常为每日 5~15 mg/kg。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左乙拉西坦 : 4~16 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次 10 mg/kg,口服,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次 10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60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或
唑尼沙胺 : < 16 岁的儿童:起始剂量每日 1~2 mg/kg,口服,分次给药,每日两次,根据患者反应每 2 周按每日 0.5~1 mg/kg 逐渐增加,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8 mg/kg;青少年和成人:转诊至主任医生指导剂量
通常情况下,唑尼沙胺和左乙拉西坦用作二线药物,添加至一线治疗作为辅助治疗。然而,二线治疗可以在停用一线药物后取代一线治疗。
左乙拉西坦的副作用包括激越或攻击行为,主要见于幼儿或老人,还包括罕见的精神病或幻觉。无显著药物相互作用。经肾脏清除。
唑尼沙胺的副作用包括认知速度减慢、腹痛、肾结石和体重减轻。
如果一线和二线治疗均失败的话(即未治愈癫痫发作),还可以考虑一些其他治疗,例如乙酰唑胺、非尔氨酯、生酮饮食和迷走神经刺激器。这些已超出本综述的范围,且应由癫痫专科医生来开展治疗。在开始生酮饮食之前应考虑进行 GLUT1 检测。一般认为,通常更适合用于部分性发作的药物,例如卡马西平和苯妥英,会使全面性发作恶化,包括失神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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