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患者接受抗癫痫药物时,大约每 6 个月要去门诊复诊,但是这一频率可能随发作频率和严重程度而变化。 一般情况下,要对患者进行临床监测以评估发作控制情况。 几乎是完全根据父母和亲密家庭成员的观察,来报告发作的频率和表现。 根据发作控制情况调整药物。 经常需要定期监测药物浓度和进行其他实验室检查(例如 FBC,肝酶检测),以便检查依从性和潜在不良药物反应,具体检测和检查内容根据药物而定。
一些数据表明,常规 EEG 恢复正常表明疗效好,缓解几率更大。 一般来说,不需要重复常规 EEG,除非观察到发作表现发生改变,表明有潜在的定位和/或癫痫综合征,因而存在患者患有其他癫痫综合征的可能性。 如果患者有持续或频繁的非典型发作,可能需要长时间的 EEG 监测以捕捉和描绘事件特征。
如果在两年后儿童失神性癫痫 (CAE) 已经完全消退,则可考虑尝试停用药物,而有人建议可以在最后一次癫痫发作之后一年到三年后尝试停用药物。[81] 然而,一项综述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来确定全面性癫痫发作儿童应何时停止药物。[82] [ ]
应根据个案做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依据发病年龄做决定。 例如,在 8 岁或 9 岁确诊的儿童可能很适合在两年后停药,而在 6 岁出现症状的儿童需要持续用药的时间可能更长。 有除 CAE 之外任何综合征的患者可能都需要长期治疗,而如果持续 2 年无发作,则可以考虑尝试停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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