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心脏电复律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VT(症状性或严重低血压性 VT)的急救治疗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发生晕厥、先兆晕厥、频发心悸或低血压的患者(尤其是有脑灌注减少症状的患者),即使血流动力学明显稳定,在试图进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之前,应考虑同步心脏电复律。
可根据需要重复进行心脏电复律,直至心律得到控制。
对于具有可识别的可逆转室性心动过速病因(例如,心肌缺血、MI、中毒、药物过量)的患者的处理将同时包括对可逆转病因的治疗。
硫酸镁 : 1-2 g,单剂量静脉注射
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一种特殊类型的室性心动过速,特征为围绕基准线的扭转形态,在先天性或获得性长 QT 综合征引起的 QT 延长背景下发生。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应像任何其他类型的室性心动过速一样根据 ACLS 方案治疗,并应特别认识到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经常与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有关。应对电解质缺乏进行积极的补充。应停用引发病症的药物。可通过研究中心获得最新的药物列表。CredibleMeds: Arizona Center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herapeutics此外,超速起搏和输注异丙肾上腺素可能有助于治疗这种心律失常,因为它们能够缩短 QT 间期。[19][20]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异丙肾上腺素 : 以 2 µg/min 的起始滴速静脉输注,剂量可根据反应调整滴定,剂量最大值为 10 微克/min
适用于在初步紧急治疗后出现复发型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
这可能有助于治疗这种心律失常,因为其能够缩短 QT 间期。[39]
在给予异丙肾上腺素之前确认患者未患有急性心肌缺血是至关重要的。
适用于紧急治疗后的复发型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胺碘酮 : 初始静脉输注 150 mg,输注时间大于 10 分钟,之后以 1 mg/min 的滴速输注 6 小时,之后以 0.5 mg/min 的滴速输注 18 小时
利多卡因 : 起始剂量 1-1.5 mg/kg,静脉使用,然后以 1-4 mg/分的速率输注
普鲁卡因胺 : 起始剂量 20 mg/分(最大剂量不超过 17 mg/kg),静脉使用,然后以 1-4 mg/分的速率输注
这里讨论的非特发性的患者群体包括具有可识别的可逆转 VT 病因的患者以及无可识别病因的患者。特发性 VT(尽管定义为在无结构性心脏病、已知遗传疾病、药物中毒或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发生)可通过电生理学检查发现且对特定药物存在应答。因此,在室性心动过速中,特发性 VT 指一种定义明确且可识别的特定心动过速亚型。
抗心律失常药物有助于对血流动力学稳定的 VT 进行紧急处理。在开始对宽 QRS 波群心动过速进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之前,必须对诊断有十足的把握,并确认患者并未发生伴有差异性传导的室上性心动过速 (SVT)。对于稳定 VT 的紧急处理,可考虑多种抗心律失常药物。美国心脏协会推荐将胺碘酮推注作为首选药物,尤其是在左室功能障碍背景下的优先选择。同时可考虑输注利多卡因,尤其是在具有心肌缺血病史或体征的患者中。也可选择普鲁卡因胺,但这种药物可能致心律失常,且在基线 QT 延长的背景下应慎用。[19][20]
对于具有可识别的可逆转室性心动过速病因(例如,心肌缺血、MI、中毒、药物过量)的患者的处理将同时包括对可逆转病因的治疗。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胺碘酮 : 初始静脉输注 150 mg,输注时间大于 10 分钟,之后以 1 mg/min 的滴速输注 6 小时,之后以 0.5 mg/min 的滴速输注 18 小时
利多卡因 : 起始剂量 1-1.5 mg/kg,静脉使用,然后以 1-4 mg/分的速率输注
在使用抗心律失常疗法进行初始紧急治疗无应答的患者中,同步心脏电复律是对血流动力学上可耐受的持续性 VT 的一种重要治疗。对于同步心脏电复律初始治疗失败的患者,在再次尝试心脏电复律之前,可给予胺碘酮或利多卡因等抗心律失常药物。
对于症状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有脑灌注减少症状的患者),即使血流动力学明显稳定,在试图进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之前,应考虑同步心脏电复律。
对于具有可识别的可逆转室性心动过速病因(例如,心肌缺血、MI、中毒、药物过量)的患者的处理将同时包括对可逆转病因的持续治疗。
腺苷 : 根据应答以及在房室传导阻滞明显时进行 6-12 mg 静脉注射
更多或
维拉帕米 : 起始剂量 5-10 mg,静脉使用,如果未见充足反应,则在 30 分钟后给予 10 mg,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20 mg
更多或
美托洛尔 : 起始剂量 5 mg,静脉使用,然后根据反应情况每 2 分钟重复一次,最大总剂量不超过 15 mg
更多特发性 VT 为各种明显的 VT 病症,在无结构性心脏病、已知遗传疾病、药物中毒或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发生,但可通过电生理学检查发现,且对特定药物存在应答。因此,在室性心动过速中,特发性 VT 指一种定义明确且可识别的特定心动过速亚型。这些病症需要特定的治疗,建议寻求专科医生的帮助。
特定类型的特发性 VT 对特定药物存在应答,这一特性对于急诊背景下的诊断和治疗目的都有帮助。特发性流出道 VT 可通过推注腺苷终止。流出道心动过速也可能对β-受体阻滞或迷走神经控制存在应答。
分支型 VT 对维拉帕米存在独有的应答,但由于存在低血压的风险,使用这种药物时应极其谨慎。
腺苷或维拉帕米难治的特发性 VT 病例可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利多卡因、胺碘酮)治疗;如果需要,可进行同步心脏电复律。[19][20]
如果在成功终止心动过速且病情稳定后,患者尚未由专科医生处理,应将患者转介给专科医生(电生理学医师)以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对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应答的特发性 VT 患者中,应考虑同步心脏电复律。症状严重(尤其是存在脑灌注减少的症状时)的患者可能需要更早使用心脏电复律,即使血流动力学明显稳定。
如果在成功终止心动过速且病情稳定后,患者尚未由专科医生处理,应将患者转介给专科医生(电生理学医师)以进行进一步处理。
这里讨论的非特发性的患者群体包括具有可识别的可逆转 VT 病因的患者以及无可识别病因的患者。特发性 VT(尽管定义为在无结构性心脏病、已知遗传疾病、药物中毒或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发生)可通过电生理学检查发现且对特定药物存在应答。因此,在室性心动过速中,特发性 VT 指一种定义明确且可识别的特定心动过速亚型。这不同于无法识别病因的心动过速,在无法识别病因的情况下,患者无明确的 VT 病因的体征,也无特发性 VT 的体征。
推荐将 ICD 植入作为初始治疗/预防措施的 VT 高风险患者包括:缺血性心肌病患者(左室射血分数 [LVEF] ≤35%,或≤40% 且患有非持续性 VT,以及在电生理学 [EP] 检查中发现诱发性 VT);非缺血性心肌病(LVEF ≤35% 且存在纽约心脏协会 II 级或 III 级症状);肥厚型心肌病,且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1) 心源性猝死或持续性 VT 的个人病史;2) 一级亲属的心源性猝死家族史;3) 室间隔厚度> 30 mm;4) 原因不明的晕厥;5) 动态心电图监测发现频繁或长时间的非持续性 VT;及 6) 异常血压反应(即平板运动试验时的血压降低);既往 VT/心室颤动 (VF);或先天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包括具有高风险特征的长 QT 综合征和 Brugada 综合征。
ICD 治疗提供了对心律的持续监测,并能够通过超速起搏及/或心脏电复律除颤终止 VT。
ICD 疗法已成为降低高风险患者死亡率的最重要治疗,使用 ICD 疗法对心脏死亡的相对危险降低率为 30% 至 40%。药物已被证明对于降低高风险患者恶性室性心律失常负担的效果不如 ICD,并被作为处理这些病症的辅助疗法。
ICD 已被证明在降低不存在可逆转心脏骤停病因(包括毒性/代谢异常、创伤和急性心肌缺血)的心脏骤停存活者的总体死亡率方面比抗心律失常药物更为有效。当认为病症的纠正是可行的且很可能显著降低复发风险时,在这些病例中禁止植入 ICD。
ICD 植入需要手术,手术死亡风险较小。ICD 疗法的长期风险包括设备故障、感染及/或不当电击。ICD 电击可引起疼痛,且如果频繁电击可能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28][29][30][34]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美西律 : 200 mg,口服,每 8 小时一次
或
氟卡尼 : 100-15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普罗帕酮 : 150-300 mg,口服(速释剂型),每 8 小时一次;或 225-425 mg,口服(缓释剂型),每 12 小时一次
或
索他洛尔 : 80-16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胺碘酮 : 800-1600 mg/日,单次或分次口服,持续 1-3 周,之后为 600-800 mg/日,单次或分次给药,持续 4 周,之后为 200-400 mg/日,单次或分次给药
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有助于对已植入植入型心脏复律除颤器 (ICD) 的高风险患者或不能选择 ICD 治疗的患者进行辅助治疗。[5]然而,随机化试验证明目前可得的口服抗心律失常药物在长期用药以治疗威胁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和猝死时并不能延长生命,但β-受体阻滞剂例外。证据 A某些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不适合用于结构性心脏病患者,因为它们有负性肌力作用,并可能增加 VT 的风险。胺碘酮可使除颤阈值升高。[36]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美西律 : 200 mg,口服,每 8 小时一次
或
氟卡尼 : 100-15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普罗帕酮 : 150-300 mg,口服(速释剂型),每 8 小时一次
或
索他洛尔 : 80-16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胺碘酮 : 800-1600 mg/日,单次或分次口服,持续 1-3 周,之后为 600-800 mg/日,单次或分次给药,持续 4 周,之后为 200-400 mg/日,单次或分次给药
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有助于对已植入植入型心脏复律除颤器 (ICD) 的高风险患者或不能选择 ICD 治疗的患者进行辅助治疗。[5]然而,随机化试验证明目前可得的口服抗心律失常药物在长期用药以治疗威胁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和猝死时并不能延长生命,但β-受体阻滞剂例外。证据 A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不适合用于结构性心脏病患者,因为它们有负性肌力作用,并可能增加 VT 的风险。胺碘酮可使除颤阈值升高,且可能影响 ICD 功能。[36]
特发性 VT 为各种明显的 VT 病症,在无结构性心脏病、已知遗传疾病、药物中毒或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发生,但可通过电生理学检查发现,且对特定药物存在应答。因此,在室性心动过速中,特发性 VT 指一种定义明确且可识别的特定心动过速亚型。这些病症需要特定的治疗,建议寻求专科医生的帮助。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美托洛尔 : 50-200 mg/日,口服(速释剂型),分 2 次服用
或
阿替洛尔 : 25 至 100 mg,口服,每日一次
或
维拉帕米 : 180-240 mg/日,口服(速释剂型),分 3-4 次服用;180-240 mg,口服(缓释剂型),每日一次
或
地尔硫卓 : 90-360 mg/日,口服(速释剂型),分 3-4 次服用;90-360 mg,口服(缓释剂型),每日一次
对于存在特发性 VT 以及轻度至中度症状的患者的后续治疗,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通常能够提供足够的治疗。
在钙通道阻滞剂的选择方面,通常使用维拉帕米,而地尔硫卓也是一种选择。
在这一背景下,可根据医师和患者的偏好决定使用药物还是消融术。[25]
对于存在中度至重度症状的患者的持续治疗,应考虑将 VT 导管消融术作为一线治疗。导管消融术同样适用于β-受体阻滞剂及/或钙通道阻滞剂无效或耐受不良的患者。[25]
在偏好不服药的轻度至中度症状患者中,这也是合理的一线治疗。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美西律 : 200 mg,口服,每 8 小时一次
或
氟卡尼 : 100-200 mg,口服,每日两次
或
普罗帕酮 : 150 至 350 mg,口服(速释剂型),每 8 小时一次
或
索他洛尔 : 80-160 mg,口服,每日两次
胺碘酮 : 200 mg/日,单次或分次口服
包括 I 类药物(美西律、氟卡尼和普罗帕酮)和 III 类药物(胺碘酮和索他洛尔)在内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可用于β-受体阻滞剂及/或钙通道阻滞剂治疗失败,且不适合接受导管消融术,或导管消融术无效的患者的后续治疗。[25][26]
用药选择通常基于患者/医师的个人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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