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同一药物不同名称的剂型和剂量可能不同: 参见免责声明
一旦做出恶性营养不良的暂定诊断,就应将该疾病划分为单纯性(适合门诊治疗)或复杂性(需要配备设施的入院治疗)。 诊疗决策主要取决于儿童的临床表现,但资源可获取程度也必须给予考量。 提供入院治疗的诊疗决定基于临床判断和专家意见。 恶性营养不良的并发症和电解质状况难以通过临床或实验室检查识别,因此治疗应当按照标准流程进行。
如果患儿通过“食欲测试”,则可归类为“单纯性”恶性营养不良。 在直接观察下,要求患儿进食约 30 克的即食治疗食物 (RUTF)。 如果患儿能够在合理时间(15 分钟或更少)内吃完,并且没有任何其他明显并发症,那么病情很可能并不复杂,可以在家治疗。[44][45][46] 对于存在任何并发症(例如精神状态异常、明显乏力、意识水平下降、严重伴随感染,或有潜在疾病)或未能通过食欲测试的儿童,应紧急处理其并发症,并作为复杂性恶性营养不良患者转诊进行住院治疗。
即食治疗食物 (RUTF) 是一种糊状的治疗食物,在营养构成上与传统的以牛奶为主的膳食相同,按 175 kcal/kg/日的量给予时可以为追赶生长以及补充身体营养储备提供充足的微量营养成分。 在为患儿登记时,应向其提供即食治疗食物,患儿应定期(每 1-2 周)复诊随访,以评估治疗进展,并获取后续的治疗食物补给。
如果条件有限或患儿的居住地远离医疗保健中心,则每 4 周安排一次随访是合理的。[48]
水肿消退至少 1 周后,且人体测量和临床评估表明其体重指标已恢复到平均身高别体重以下-2 个标准差以上的水平和/或上臂中部臂围 (MUAC) 达到125 mm或以上 时(取决于在入院时其中之一偏低还是两者均偏低),可停止膳食治疗。 这通常是在确诊后 4 至 8 周期间。
一旦做出恶性营养不良的暂定诊断,就应将该疾病划分为单纯性(适合门诊治疗)或复杂性(需要配备设施的入院治疗)。 诊疗决策主要取决于儿童的临床表现,但资源可获取程度也必须给予考量。 提供入院治疗的诊疗决定基于临床判断和专家意见。 恶性营养不良的并发症和电解质状况难以通过临床或实验室检查识别,因此治疗应当按照标准流程进行。
如果患儿通过“食欲测试”,则可归类为“单纯性”恶性营养不良。 在直接观察下,要求患儿进食约 30 克的即食治疗食物 (RUTF)。 如果患儿能够在合理时间(15 分钟或更少)内吃完,并且没有任何其他明显并发症,那么病情很可能并不复杂,可以在家治疗。[44][45][46] 对于存在任何并发症(例如精神状态异常、明显乏力、意识水平下降、严重伴随感染,或有潜在疾病)或未能通过食欲测试的儿童,应紧急处理其并发症,并作为复杂性恶性营养不良患者转诊进行住院治疗。
住院治疗时,每 2 到 3 小时喂食少量以牛奶为基础的液体食品,最初建议每日摄入能量 100 kcal/kg。[1] 根据耐受程度每日增加。患儿病情稳定且食欲恢复后,最好在家中采用与单纯性营养不良患儿同样方式的饮食疗法进行治疗。一般来说,食欲恢复过程缓慢,患儿食欲恢复后,在家中只要保证能量消耗至少达到 100 kcal/kg/日,就无需调整其膳食摄入。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庆大霉素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 7.5 mg/kg,每日一次
-- 和 --
氨苄西林 : 每日剂量为 200 mg/k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 12 g;分次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每六小时一次
或
氯霉素 : 每日剂量 50 mg/k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 4 g;分次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每 6-8 小时一次
头孢曲松 : 每日剂量 50-75 mg/k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 2 g;分次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每12-24 小时一次
15% 至 60% 的复杂性重度营养不良患童并发败血症,输注肠道外广谱抗生素是标准惯例。[52]
建议使用庆大霉素 1 周,并根据当地微生物耐药性使用氨苄西林或氯霉素。 疗程为 7 天。
若患童 48 小时后仍然发热或无改善,可通过不经肠胃注射头孢曲松 5 天,并根据培养结果调整。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维生素 A : 干眼症:<6 个月的儿童:第 1 天 50,000 U/日,口服,单次给药,第 2 天和第 14 天重复给药;年龄为 6-12 个月的儿童:第 1 天 100,000 U/日,口服,单次给药,第 2 天和第 14 天重复给药;>12 个月的儿童:第 1 天 200,000 U/日,口服,单次给药,第 2 天和第 14 天重复给药
重度急性营养不良的 6 至 59 月龄儿童应在整个治疗期间补充维生素 A,可以在符合 WHO 规范的即用型食品中补充维生素 A,也可以是作为多种微量营养素制剂的一部分进行补充。[53][54]
若出现干眼症征象,可给患者口服较高剂量的维生素 A。[55]
应当密切监护重度营养不良患童防止发生休克。 引发休克的原因可能是心力衰竭或毛细血管受损,较不常见的原因是流体流失。 判断休克的病因可以指导治疗,影响治疗结果。 如果有可能,提供辅助供氧。 若患者每天排便 6 次或大量排稀水,则更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
在发生确诊休克的情况下,应当谨慎地使用静脉用液体进行复苏(10-15 mL/kg/小时),同时评估患者是否有应答(心率降低、呼吸频率降低、毛细血管再充盈得到改善)或体内水分是否过多(心率加快、肝脏扩大、呼吸频率加快)。 2 小时后应当重新评估患童,若病情缓解,应当继续口服相当于液体流失量的补液,此外还需摄入 F-75 治疗用牛奶。
若患童无应答反应且没有发生体内水分过多的情况,则应当考虑给患童替换等量的胶体溶液或输血,因为患童无应答反应可能是感染性休克。
萎缩营养不良儿童的脱水情况常被高估并过度诊断。
对于持续腹泻的儿童,按照标准口服补液方案治疗腹泻可以降低死亡率。[57]
对于脱水的营养不良儿童,可使用营养不良补液溶液 (ReSoMal) 进行治疗,以获得正常血容量,也可以替代胃肠道持续性液体丢失。 可以口服也可以经鼻胃管输注。[52] WHO 标准口服补液盐的钠含量过高(70 mmol/L 钠),钾含量过低,不适合使用;这会增加心力衰竭的风险(重度营养不良的儿童心肌纤薄萎缩,肾脏无法有效排出高钠负荷,导致钠潴留)。[28][29]
通常,每公斤体重 70-100 mL ReSoMal 对于补液便已足够。 应在 12 小时内口服或鼻胃管补液,最初 2 小时每 30 分钟给予 5mL/kg,然后每小时给予 5-10 mL/kg(补液速度比非严重营养不良的儿童慢)。 应至少每小时重新评估患儿一次。 准确的补液量应以患儿的饮水量、腹泻或呕吐造成的持续失液量或任何补液过量的征象(尤其是心力衰竭迹象)为指导。 补液过量表现为脉搏频率加快(每分钟增加 25 次及以上)、呼吸频率加快(每分钟增加 5 次或以上)、颈静脉充盈或水肿增加(例如眼睑浮肿)。[1]
出现以下征象中的 3 种或以上的情况下可以停止补液治疗:患儿不再感到口渴,开始排尿,困倦减轻,呼吸和脉搏频率降低,皮肤捏压恢复速度变快,有眼泪、眼睛湿润、口腔湿润。 不过,许多重度营养不良的患儿补液后也不会出现此类征象。
为维持补液所给予的液体应基于患儿的饮水意愿进行选择,如果可能的话,还应基于因腹泻导致的持续失液量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2 岁以下儿童在每次稀便后应服用 50-100 mL(大杯子的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 ReSoMal,而年龄较大的儿童应服用 100-200 mL,持续到腹泻停止。[1]
血糖<3 mmol/L (<54 mg/dL) 定义为低血糖。
为有知觉的患童治疗低血糖,可口服 50 mL 10% 的葡萄糖或蔗糖溶液。
对于失去知觉的患童或痉挛的患童,可通过静脉注射剂量为 5 mL/kg 的 10% 葡萄糖,或经鼻胃管输注 50 mL 右旋糖或蔗糖溶液。 之后的 2 个小时内每 30 分钟按 2 小时输注量的四分之一输注,直至血糖达到 3 mmol/L。
2 小时后通过针刺指尖/足跟采血再次检测血糖水平。多数患儿在 30 分钟内病情得以稳定,这时可以开始每 2 小时喂养一次。若治疗不成功,直肠体温降至<35.5°C(96°F),或者意识越来越不清醒,可重复上述治疗。
食物应当无盐备制,并建议在初期另行添加 F-75 补液,如有需要,还可添加营养不良补水溶液。 建议采用高磷酸盐、高钾膳食。
应当让患儿保持干燥,包裹在盖毯里,并贴近母亲的身体。若直肠体温<35.5°C (96°F),建议立即喂食,同时保暖,并让患儿贴近母亲。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氧化锌软膏 : 需要时涂于受累部位
若使用尿布的身体部位发生皮肤炎症,最好不要使用尿布。 若其他部位发生皮肤炎症,可使用氧化锌软膏或石蜡纱布敷药镇痛、防止感染。
尽管会使用抗生素,但受累部位仍然应当每天用 0.01% 的高锰酸钾溶液清洗 10 分钟,以防止感染。
一般来说,贫血不会妨碍身体输送氧给各组织,已经确认输血是导致心力衰竭的危险因素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仅在血红蛋白<40 g/L (4 g/dL) 或出现继发于贫血的心力衰竭时才进行输血。 口服铁与疗效下降有关,因而在治疗初期不得输注补铁。 仅在 10 天后,患童有食欲且水肿已经消退的情况下才可补充铁元素。 通过治疗喂食是最安全的方法。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甲硝唑 : 每日剂量 30 mg/kg,每日总剂量不超过 4 g;分次口服,每 8 小时一次
如果水肿在 5-7 天内未能缓解,WHO 建议,若仍有腹泻或在粪便中发现贾第鞭毛虫,则加用甲硝唑。[1] 根据患者反应持续治疗,但通常在 5 至 7 天。
在病患对治疗无应答反应时应当考虑其是否罹患结核病。 家族病史、胸部 X 射线检测、结核病皮试都有利于诊断,尽管在患有结核病的情况下,这些检测的结果不一定都是阳性,特别是在患者同时还感染了 HIV 的情况下。 是否选择药物疗法取决于当地标准、资源、耐药性。
针对经选择患者组全部患者的治疗推荐
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 : 每天 5-10 mg/kg 剂量,口服,分次给药,每 12 小时一次
更多若病患感染 HIV 或疑似暴露于 HIV 感染危险,建议采用预防性的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特别是在 HIV 流行地区。 治疗应当持续 3 周。 免疫抑制的儿童受到机会性感染的危险加大,并易受到非典型病原体感染。 此外,若未确定是否感染,应当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但仍然取决于当地药物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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