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治疗步骤

治疗目标为防止并发症,主要为肾功能衰竭。主流的疗法为再次积极补液,以促进所释放的细胞内肌肉毒性物质通过肾脏清除。通常首先使用生理盐水或乳酸林格氏液,目标是将尿排出量维持在 200 至 300 mL/小时。证据 C潜在并发症与对无尿患者的过度补液有关,包括液体潴留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酸性尿液中的肌红蛋白对肾小管具有毒性,有些专家推荐同时静脉使用碳酸氢钠,以使尿液碱性化并防止尿酸结晶。一些证据表明尿液 pH 值>6.0 具有保护作用。[19][20]如果不使用大量碳酸氢盐,就很难实现这一水平。尽管许多专家推荐进行尿碱性化,但对于其使用的获益缺乏坚实的循证支持。[17][20][21]在欧洲的诊疗方案中,引用的碳酸氢盐疗法支持证据有限。BAPEN: British consensus guidelines on intravenous fluid therapy for adult surgical patients如果做出尝试尿碱性化的临床决定,应考虑进行药学咨询,以确定适当的持续静脉注射疗法药物组合。

使用利尿疗法以促进利尿的效果尚不明确。证据 C对于利尿疗法(例如,甘露醇、呋塞米)的获益以及在何时给药,尚未进行前瞻性研究。相关报告是虚假的且仅仅是个例。[18][22][23]欧洲的文献并不支持使用这些疗法。[24][25]有些专家提倡使用甘露醇和呋塞米,以预防积极补液期间发生非少尿型肾功能衰竭。然而,这种方法仅仅是个例,可能仅在特定患者人群中产生有限益处。

如果患者对再补液无反应,则可能需要血液透析。血液透析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异常,且可清除血浆肌坏死性毒素。在肾功能衰竭情况下,如果患者无尿且进行补液无法诱导利尿,则适用透析。有证据表明,超前开始血液透析,可能会清除有害的肾毒性物质,防止发生高钾血症和严重代谢性酸中毒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从而改善结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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