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 Best Practice

治疗步骤

先兆子痫管理基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进展情况。主要治疗包括监测、决定分娩日期和方式、降血压 (BP)、控制癫痫发作和产后液体管理。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脑血管意外和肺水肿;因此无论是否存在其他并发症(例如子痫或 HELLP 综合征),降血压和产后液体管理是最重要的治疗方法。HELLP 综合征是重度子痫前期的一种亚型,以溶血 (H)、肝酶升高 (EL)、低血小板 (LP) 为特征。

治疗应当在三级医疗环境中或请有处理高危妊娠经验的产科/妇科医生会诊。[1] 不同国家之间的治疗不同;然而,基本的治疗原则相同。

住院

所有妇女,无论疾病严重程度如何,都应当住院接受治疗。[1][3][2] 然而,对于控制良好的轻至中度病例,可以考虑门诊治疗,但需要在日间病房或类似场所实施密切的门诊监测。[1][3][34]

住院后,需要进一步评估。应当定期监测血压水平是否升高,是否需要干预以及对治疗的反应;然而,有关监测频率方面的指南很少。最好是在病房每日至少 4 次监测,或在重症监护病房持续监测。[3]

分娩计划

子痫前期的最终治疗方法是终止妊娠;然而,这不一定总是能够立即实施。此外,即使在分娩后,疾病完全缓解可能也需要几天。只有全面评估母亲和婴儿的风险和收益后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对于婴儿的主要风险是早产,是新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一个原因。[3] 在即刻分娩情况下,新生儿医护费用也会大幅上涨。[43]

如果认为患者病情稳定(例如不存在癫痫发作,血压控制良好),通常采取保守方法,根据孕龄决定何时终止妊娠。[3][1][34]

  • <32 孕周:延长妊娠时间有益于胎儿,只要孕妇和胎儿评估令人满意。在孕妇或胎儿情况亟需终止妊娠前,抗高血压治疗平均可使用 15 天。[3] 采用这种方案时,需要在院内仔细监测孕妇和胎儿状况。[44] 建议在 34 孕周前使用产前皮质类固醇,促进胎儿肺成熟。[3]

  • 在第 32 至 36 孕周:可指导治疗的证据有限,因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项研究在妊娠 34 至 37 周非重度子痫前期妇女中比较了立即分娩与期待治疗。[45] 延迟分娩对孕产妇并发症的发生并没有显著影响,但提前分娩可增加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45] 这表明,若产妇临床情况稳定,可在监测下继续妊娠,最长到 37 周。但是,当将这些结果与另一项随机临床试验相结合时发现,计划提前分娩可降低产妇在达到妊娠 34 周后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不过作者承认数据有限。[46] 若母亲疾病的严重程度有所增加,则需要立即分娩。为了减少呼吸窘迫综合征,建议在妊娠达 34 周前,于产前使用皮质类固醇以促胎儿肺成熟。[3] 在第 34 至 36 周给予产前皮质类固醇,可能有益,但受益不明确,应当根据具体的病例决定。[3]

  • >36 孕周:终止妊娠是最合理的方法。

如果认为患者病情不稳定(即,存在癫痫发作、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在考虑分娩前,应对患者进行硫酸镁和降压治疗。[2] 应在患者稳定后考虑分娩,因为不稳定患者仓促分娩可能有危险。

分娩的方式取决于孕龄,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3][1][34]

  • <32 孕周:剖宫产是最佳分娩方式,因为尝试经阴道分娩可能失败、导致严重的胎儿并发症或者对病重孕妇造成危险。

  • 32 至 36 孕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 >36 孕周:应当尝试阴道分娩,除非孕妇状态不允许。

如果实施剖宫产,在孕妇能够耐受并且没有凝血障碍的情况下,首选局部麻醉。如使用全身麻醉,应当谨慎,以预防对插管和拔管的高血压反应以及喉水肿风险。[47]

高血压的管理

如果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应当开始降压治疗。[1] 口服单一降压药对大多数病例有效,但有些妇女可能需要联合治疗,使用两种不同的抗高血压药物或静脉治疗,取决于临床情况。如果在开始治疗后 1 小时内不能充分降低血压,应当再次给予 1 剂,联合用药,或开始静脉注射给药方案。不需要将血压降得太快或太低;目的是阻止血压上升,将血压逐步降到收缩压<150 mmHg 和舒张压<100 mmHg。

拉贝洛尔被认为是首选抗高血压药物,[3][1][48][2] 且作为单药治疗时,在 80% 的患者中有效。[6] 它能安全有效地治疗子痫前期;但是,应当避免用于加勒比黑人妇女,因为她们对 β 受体阻滞剂的反应不佳,也应当避免用于患有哮喘或其他任何使用禁忌症的妇女。[1]

如果重度高血压对口服拉贝洛尔无反应,那么口服硝苯地平可能与静脉用拉贝洛尔一样有效。[49] 如需要,硝苯地平还可与拉贝洛尔或甲基多巴安全地联合使用。在极端情况下,可把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和甲基多巴联合使用。

肼屈嗪广泛用于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然而,它能使血压急剧下降,使用时应同时扩容。可以少量多次给药;然而,认为拉贝洛尔是首选药物。[3][1]

子痫的治疗

硫酸镁是子痫妇女的首选治疗。[3][1][2] 一些临床试验证明,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的疗效相同。[50] 美国建议使用较高剂量;然而,这没有随机试验证明有额外的益处,但观察性研究支持这一点。[3] 虽然癫痫发作很可怕,但大多数妇女无需治疗即可恢复,大多数不会再次惊厥,也没有方法预防将来的癫痫发作。 重症监护病房中,癫痫发作后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Figure caption and citation for the preceding image starts]: 重症监护病房中,癫痫发作后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来自 Dr James J. Walker 的个人收集;经获准使用 [Citation ends].

如果使用低剂量方案,仅当患者有肾损害时需要监测血清镁水平。[3] 如果使用高剂量方案,应当在给药后 6 小时检查血清镁水平,然后根据需要检查。治疗浓度是 4 至 7 mEq/L(4.8 至 8.4 mg/dL)。[1] 一旦浓度达到 10 mEq/L,可能发生呼吸抑制,膝反射可能消失;然而,可以使用葡萄糖酸钙逆转这些作用。

尽管硫酸镁有益于已经发生的癫痫发作,但预防癫痫发作的作用尚不确定。[50] 在美国,推荐在所有重度子痫前期女性中使用。[1] 在其他国家,包括英国,建议使用更有针对性的方法,允许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危险因素(例如存在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蛋白尿 ≥5 g/24 小时、孕妇状况恶化)实施个体判断。[3]

产后管理

分娩后需要继续控制高血压和癫痫发作,直到明显恢复。在这个阶段,产妇的主要风险是体液潴留。虽然美国建议使用有创性血液动力学监测,[1] 在英国,指南是基于 80 mL/h 的限液方案。[3] 使用这个方案没有发生因肺水肿导致的死亡,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减少。[6][21] 应当使用液体出入量表记录产妇的液体情况。只要尿液正常,静脉输液应当限制到 80 mL/小时,直到患者自由饮水。不需要治疗尿排出量低,除非经过仔细考虑并且在严格监护下,否则不应当给予液体冲击。只要心血管情况稳定,有充足的尿排出量,氧饱和度得到维持,就无需有创性监测。[3]

如果怀疑分娩期间,尤其是剖宫产期间液体给药导致的体液潴留,建议审慎使用利尿剂。[3]


中心静脉置管的动画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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